論罰抄寫
謝如山
在台灣的學校,罰抄書、罰抄考卷、罰寫班規,這些罰抄寫的作為, 突顯的是老師的權威,還是這樣的學習是有效的。
最近,一個朋友的一年級小孩,讀的是桃園的同X國小,一年級的老師因這位學生上課講話,所以罰他寫30遍,「我上課不講話,安靜」,這些都是寫注音符號;家長還說,還有人寫60遍。在這位學生在罰寫二十遍後,就哭著寫完其它的十遍。當然,當他罰寫完三十遍後,可能上課就不會講話了,但是這位家長反應說,現在他每天早上五點就起來尿床,這意味的是罰寫的背後,產生了一個問題,就是不安,換言之也就是學習的焦慮,因為他擔心上學被罰。
先談一下,罰抄寫的問題,在國中小學校裡,很多人都有被罰寫的經驗,但是我們當學生時,喜不喜歡被罰寫,罰寫對於我們的學習有沒有效?在國中時,我曾被罰寫一張考卷抄題目,寫答案10遍,我是邊寫邊罵三字經,當然我寫完後,我是對老師非常痛恨,當然我也痛恨這個科目。或許有些同學喜歡罰寫,但是他們在寫的時候,心情應該也不是很好。
如果罰寫的背後,產生的是對學習科目討厭、不喜歡的情緒,那罰寫所產生的問題可能與學習焦慮一樣嚴重。因為學生會不願意學習,不想學習,被動學習,這個結果與老師所希望的結果剛好相反,因為我們希望每位學生主動學習。
有關罰寫的背後,也顯現出老師的思維,老師認為只有學生反覆不斷的練習、抄書、背書就會產生學習的效果,這應該是很多老師的想法。但這是源自行為學派桑戴克的練習律,即經由反覆不斷的練習,產生學習效果,稱為效果律。問題是,這是經由動物實驗的結果,將動物實驗的歷程,應用在人身上,對嗎?
如果經由反覆不斷的練習,就會產生學習的效果,這是知識的累積,但知識並不會轉化為能力,因為能力要經由思考而來。老師的教學重點,若不放在學生的啟發思考上,反而放在知識的背頌與練習,這是本末倒置的做法。
再者,如果罰寫造成學生學習意願低落,產生學習焦慮,對於老師應有春風化雨的作為,是項諷刺,也是背道而馳的作法。老師應要思考的是,不用罰寫,而能使學生產生正向行為,正向學習的方式,而不是用三十年前舊式的教育思維來殘害新一代的學梓。這個對的方法,是要老師來思考的,會有很多種方式, 如經由同學討論這位同學上課講話的問題,經由小組的約定來規範等等。我由衷的希望,這個沒有人性的抄寫文化可以徹底消失。
本文引自 國立台灣藝術大學師資培育中心謝如山副教授